该案审讯长、最高国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年夜法官针对案件的┞幅议核心论述了最高国民法院的看法。
再审请求人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系美国nba有名篮球明星。一审第三人乔丹公司是海内存在较高著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许效劳上领有“乔丹”、“qiaodan”等注册商标。
据懂得,对于商标行政胶葛中波及在先姓名权维护的尺度跟前提等成绩,在海内司法实际中始终不明白。
乔丹告赢“乔丹”
经最高国民法院审讯委员会探讨决议,裁决以为:
对于波及“乔丹”商标的(2016)最高法行再15、26、27号的三件案件。因争议商标的注册侵害了再审请求人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背《中华国民共跟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请求商标注册不得侵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力”的划定,应予打消,故裁决打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及一、二审讯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从新作出裁定。
明天,“乔丹”商标争议行政胶葛系列案件终于收到最高国民法院的裁决。
2012年,迈克尔乔丹以乔丹公司争议商标的注册侵害其姓名权等为由,向国度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打消争议商标的请求,但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保持。迈克尔乔丹不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国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该院裁决保持商评委裁定。
同等维护中外权力人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