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海南省水务厅原党构成员行贿500余万元一审获刑8年
新华社海口11月9日电(记者夏冠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国民法院克日公然审讯海南省水务厅原党构成员符传君行贿一案,对原告人符传君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分金国民币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时期,原告人符传君在担负海口市水务局副局长、海南省水文水资本勘察局局临时间,在“海口市核心区污水截留并网及府城分区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名目、南渡江河口右岸海口段防洪工程(一期)b标”名目、“海南中小河道水文监测体系建立”名目局部工程等工程名目中,应用职务之便,为别人谋取好处,合法收受工程名目承包方陈某等人赐与的利益费合计502万元。
海口市中级国民法院以为,原告人符传君身为国度任务职员,其行动已形成行贿罪,且行贿数额特殊宏大,应该予以表彰。鉴于符传君自动向查察构造交接其收受别人行贿款的全体犯法现实,存在自首情节,依法能够加重处分。其当庭认罪、悔罪,且涉案款额已全体追缴到案,行贿款子中的200万元已在案发前退还,能够酌情从轻处分,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