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广州市公安局原巡查员黄志强被开革党籍
(广州市纪委)
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对市公安局原巡查员黄志强(已退休)停止了备案检察。
黄志强身为临时从事公安、纪检任务的党员引导干部,幻想信心损失,执纪违纪,法律犯罪,重大违背党的规律,并涉嫌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年夜后仍不收敛、不罢手,性子恶劣,应予严正处置。根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罚条例》跟《行政构造公事员处罚条例》有关划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集会研讨并报广州市委同意,决议赐与黄志强开革党籍处罚、撤消其退休报酬,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法成绩、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构造依法处置。
经查,黄志强违背政治规律,抗衡构造检察;违背廉明规律,收受可能影响公平履行公事的珍贵礼物,应用权柄为别人谋取好处,其支属收受别人财物;违背任务规律,泄漏任务机密,滥用权柄;违背国度执法法例划定,应用职务上的方便,为别人谋取好处,收受别人财物及珍贵物品,涉嫌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