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软件界定成焦点
据了解,在近日即将出台的《办法》中,对于软件政府采购方面的管理办法暂定六大条款,但其中如何界定本国软件仍然是焦点之一。《办法》中规定:如果要称之为“本国软件”产品,那么在国内的研发成本应该不低于总开发成本的50%,按此标准衡量,跨国软件公司肯定要被拦截在外,因为微软等公司不可能将研发投入总成本的一半迁到中国来,这一点显然在政府采购时对国产软件更为有利。
而《办法》中还有另一条规定:本国软件服务中由境外提供的服务不超过项目金额的30%的软件服务。也就是说,外国软件服务商最多只能参与三成的服务项目。
国外软件仍有机会
但对于国外软件服务提供商来说,政府的态度也并不是“一棍子打死”,他们如果符合一些条件还可以被列入《优先采购的非本国软件目录》,但具体的条件目前尚未确定。
事实上,今年8月26日,由信息产业部信息社会与经济研究所、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等人员共同发起的一场“本国软件界定与采购问题研讨会”已经重点讨论了如何界定采购本国软件及政府如何扶持本国软件的发展等问题。当时的与会专家指出,微软等外企的“本国软件”美梦已经到了醒来的时刻了,两大界定方法可以使其“打回原形”。当时专家小组讨论出的两大甄别原则就是:一、在中国开发的软件产品,二、该软件产品在中国的增值达到50%以上。而这两种方法被及时送到国家有关部委作为重要参考,从《办法》来看,基本上和这两大原则相差不远。